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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患者: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琼医保〔2023〕32号)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所有就医购药,包括门诊、住院涉及报销的就诊患者,需要提供实体身份证或实体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名制就诊才能报销。请就诊患者携带实体身份证、实体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

         特此公告!



       三亚哈医大鸿森医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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